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辦理驗廠手續、工業廠房、外資驗廠、外商外企
房屋危險性鑒定應按A、B、C、D 四等級
安全質量檢測可靠性檢測
所在地深圳
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出報告時間3-7天
是否現場檢測是
檢測報告有
檢測方法量尺、探針等
服務合同一式三份
檢測范圍學校/賓館/廠房/小區/民房/幼兒園
檢測項目樓房完損性鑒定,廠房檢測
檢測地區全國
l、工程材料檢測
“五強兩比”、鋼材化學分析和防水材料、給排水管材、建筑涂料、保溫材料、粉煤灰、砼物理力學性能、砼外加劑摻合料、電線電纜開關插座性能以及建筑外墻飾面磚粘結強度等的檢測。
2、工程基樁檢測
靜載試驗、低應變法、高應變法、鉆芯法、聲波透射法等檢測工程樁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及地基承載力。
3、建設工程結構檢測
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及鋼結構無損檢測、建筑構配件質量檢測。
4、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
建筑工程室內氡、、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含量及用于裝飾工程的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含量的檢測。
5、建筑智能化系統檢測
可承擔綜合性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含智能化住宅小區)的通信網絡系統、信息網絡系統、建筑設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安全防范系統、綜合布線系統、智能化系統集成系統功能效果與相應設備、材料、產品質量檢測。
6、民用建筑工程可靠性。
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可靠性。
7、建筑門窗檢測
建筑門窗三項物理性能(氣密性、水密性、耐風壓)檢測。
8、建筑幕墻檢測
建筑幕墻三項物理性能(氣密性、水密性、耐風壓)檢測。
9、建筑熱工(節能)檢測
墻體保溫性能、門窗氣密性及設備系統節能性能檢測。
10、市政(道橋)檢測
市政工程材料質量檢測及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

結構相關要求:
一、在結構布置分析中,應重點對結構體系、平面布置、傳力路徑、連接方式、支撐布置、構造措施等進行檢查和評價。
二、在結構構件裂縫分析中,應根據裂縫位置、形態和其它檢測結果判斷該裂縫是否屬于受力裂縫。對受力裂縫應通過承載力驗算,對非受力裂縫應進一步區分沉降、收縮、施工、溫度、耐久性等并分析產生原因。
三、結構復核時,應明確驗算所采用的規范、計算軟件及版本、抗震設防烈度、抗震等級、場地類別、基本風壓、地面粗糙度、材料強度等參數。
四、結構復核時所依據的設計規范應根據目的和類型確定。對涉及改造、使用功能改變的應按現行規范執行,結構安全性宜采用建造時期處在有效期內相應的設計規范但不低于89系列規范。
五、結構復核時,普通民用建筑樓面的附加恒載應不低于1.5KN/m2,屋面的附加恒載應不低于3.0KN/m2,如有可靠數據的可按實際取值。廠房活荷載取值除設計文件明確說明外應不低于3.5KN/m2。樓梯恒載取值應根據截面尺寸計算確定。
六、結構復核時混凝土強度應根據檢測結果按照構件的類別、批次進行取值。
1在條件許可情況下,可考慮對相鄰若干樓層同設計標號、同類型構件混凝土強度進行合并后的批量評定。
2對混凝土強度離散的,應先依據規范進行異常值剔除再作區間評定。如不能進行區間評定可通過試算確定滿足承載力要求的混凝土限值,根據混凝土實測值和限值的比較結果確定應加固構件及是否需進行普查(GB/T 50344-2004)。
3當構件混凝土強度低于13.0MPa時,鋼筋截面面積在驗算時需考慮折減10%。
七、框架柱、梁箍筋和樓板縱向鋼筋驗算時應考慮構造要求(小配筋率)控制還是承載力控制,在構件評級時注意區分。
八、對不均勻沉降的判斷應綜合考慮頂點側向位移量,構件裂縫分布、形態、走向,裂縫指向與結構變形方向的吻合程度、地面變形等。
九、災害事故應考慮受損構件在強度、截面尺寸、鋼筋截面面積等方面的損失。

由于近半的工業廠房設計年代較早,許多設計工業廠房承載能力限值過小,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工業生產所需的設備放置要求。因此有必要對既有工業廠房進行廠房承重檢測,以對新增設備廠房的后續使用提供安全保障。工業廠房使用過程中不可忽視的承重檢測單位廠房承重檢測的檢測內容主要針對建筑物的承重結構系統、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圍護結構系統三個組合項目進行廠房承重檢測;進行廠房承重檢測前首先先要弄明白廠房的結構形式;通過對現場勘查確定設備的尺寸、重量、運行荷載及布局,了解廠房布置設備區域的使用荷載是否滿足原設計要求,查看結構布局是否合理,構件傳力是否直接,在通抽取部份混凝土構件芯樣送第三方檢測單位試壓獲取混凝土強度數據,并以計算機建模復核驗算樓板承重能力。許多客戶在廠房原有基礎上新增生產設備時往往會把目光集中在設備的安全、重量、是否滿足生產使用要求上面,往往忽略了廠房樓板承載力是非滿足新增設備的要求,廠房樓板承重檢測是在廠房新增設備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但是由于許多廠房使用年代較久或廠房無施工許可證已投入使用,無法提供準確的廠房承重能力限值,需委托房屋安全機構對該廠房進行樓板承重檢測,可以準確知道廠房樓板的承重限值,對新增設備的數量進行把控,對不滿足樓板承重能力的廠房進行加固處理,提前預防后續因新增設備而引起的安全隱患。

一、結構或構件的驗算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一般情況下,應進行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定、連接的驗算,必要時還應進行疲勞、裂縫、變形、傾復、滑移等的驗算。 對國家現行規范沒有明確規定驗算方法或驗算后難以判定等級的結構或構件,可結合實踐經驗和結構實際工作情況,采用理論和經驗相結合(包括必要時進行試驗)的方法,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進行綜合判斷; 二、結構或構件驗算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三、結構上的作用及作用效應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分別按本標準第3.0.2條和第3.0.3條確定,并應考慮由于變形、溫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內力; 四、當材料種類和性能符合原設計要求時,材料強度應按原設計值取用。 當材料的種類和性能與原設計不符或材料已變質時,材料強度應采用實測試驗數據。材料強度的標準值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有關規定確定。 取樣時不得損害結構的正常工作; 五、當混凝土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60℃,鋼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150℃時,應考慮溫度對材質的影響; 六、驗算結構或構件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考慮構件截面的損傷、腐蝕、銹蝕、偏差、斷面削弱以及結構或構件過度變形的影響。
http://www.hbhuocha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