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辦理驗廠手續、工業廠房、外資驗廠、外商外企
房屋危險性鑒定應按A、B、C、D 四等級
安全質量檢測可靠性檢測
所在地深圳
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出報告時間3-7天
是否現場檢測是
檢測報告有
檢測方法量尺、探針等
服務合同一式三份
檢測范圍學校/賓館/廠房/小區/民房/幼兒園
檢測項目樓房完損性鑒定,廠房檢測
檢測地區全國
房屋改變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檢測鑒定:指房屋在改變原本設計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結構構件承載能力及各項技術參數是否滿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并對不滿足使用要求的構件提出合理的加固處理意見。
房屋哪些情況下,需要辦理檢測:
1)房屋因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項目除評估結構安全性、提出處理建議外,一般需要進行損傷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哪個環節造成現有損傷,為責任認定提供依據。住宅質量整治及仲裁多屬該類項目。
2)房屋因材料、環境等原因,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出現影響安全或使用的劣化、老化跡象時。對混凝土結構,材料因素可能有混凝土骨料中含有MgO等活性成分、水泥中堿含量過高、水泥性不良、拌和水中含過量Cl-等,環境因素可能有化學物質、凍融循環、過量Cl-等,這些因素可能引起混凝土爆裂、鋼筋銹蝕、化學侵蝕、堿骨料反應、凍融破壞等劣化、老化跡象,鋼結構的主要老化跡象是鋼材銹蝕,砌體結構的主要老化跡象是磚墻風化,木結構的主要老化跡象是蟲蝕、腐朽。這類結構安全性檢測評估,一般需要進行材料和環境分析,查找造成劣化或老化的主要原因,預測繼續劣化或老化的程度,并提出有效的處理措施建議。
3)房屋因相鄰工程影響,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結構安全性檢測評估,重點是區分受檢房屋的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系房屋本身原因引起還是鄰近基坑工程施工影響引起,評估結構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處理措施建議。由于該類項目多在損傷或變形發生后委托進行,當事雙方可能已經發生矛盾,故也有較多的法院委托仲裁項目。
4)房屋使用功能或局部結構改變,對結構安全性有影響時。房屋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使用功能改變,如廠房改辦公樓、辦公樓該商場等,也可能需要進行局部開設門洞、局部樓板開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結構改變,這些因素對結構安全性均有影響,需要進行安全性檢測評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結構布置驗算結構構件并評估結構安全性。當功能和結構改變較大時,尚需進行抗震性能評估。

房屋結構中常出現的安全問題
2.1 裂縫
房屋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出現開裂、滲水的原因很多,大致分為溫度裂縫、荷載裂縫以及干縮裂縫。
2.1.1 溫度裂縫
溫度裂縫一般是由于溫度變化大或者混凝土在施工時產生水化熱等因素造成的。相關研究表明,當混凝土內外溫差大于10°后,其冷縮值為0.01%,而當溫差在20°~30°后,其冷縮值變為0.02%~0.03%,而混凝土結構能承受的大冷縮值為0.01%~0.02%,也就會導致混凝土產生溫度裂縫。因此,在進屋安全時應充分考慮到外界因素對房屋結構產生的影響,充分查看建筑資料,以查明裂縫出現的原因。
2.1.2 荷載裂縫
荷載裂縫出現的原因一般是結構設計不合理、施工方式錯誤、混凝土承載力不足、地基發生不均勻沉降等。出現荷載裂縫會使整個工程變形,影響工程結構穩定。因此,在進屋安全時,要充分查閱相關地質資料、施工資料等,合理計算房屋結構的承載力,從而出具科學的報告書。
2.1.3 干縮裂縫
干縮裂縫是由于材料問題產生的。由于混凝土結構凝固后,其體積會減小,也就會使混凝土中的毛孔收縮,當干縮值超過混凝土本身能夠承受的大拉伸值時,就會產生干縮裂縫。因此,在進屋安全時,要嚴格檢驗水泥材料、骨料、水灰比等各項指標,從而準確判斷施工材料是否適合建筑要求。
2.2 變形
房屋結構在長期使用中,由于外界因素和自身承載力問題很容易發生結構的變形和位移,不但影響著房屋建筑的穩定,同時還會影響結構穩定性。較大的結構變形往往會改變結構的受力點,使荷載力重心發生偏移,從而使房屋構件的段面、節點處產生新的應力,改變構件應力方式,降低構件的承載力,引起房屋的開裂,甚至坍塌。

1.房屋安全之確保各類房屋的住用安全。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無形的損傷無時不在發生,若維修不及時或維護不當,房屋的可靠性就會迅速降低,使用壽命大幅度縮短。在正確使用的前提下,定期檢查、,通過合理維護,保證房屋各部分處于正常、安全狀態。如通風除塵、防滲堵漏、補強防腐、清除超載及老化構件的更換等,通過及時處置,使其達到新的安全狀態,防患于未然。
2.促進城市危舊房屋的改造。通過對危舊房屋實施安全管理與,可以盡早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排險解危措施,da限度地減少房屋倒塌事故的發生和人員財產損失。同時也能查清危舊房屋的結構類型、使用情況和分布狀況,促進危舊房屋相對集中的區域有計劃、有重點的翻建、改造。
3.防災和減災(災害管理)。房屋遭受自然災害或火災等突發事故的侵襲后,房屋的結構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甚至破壞,通過對受損房屋進行來確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條件,或采取排險解危措施后繼續使用。另一方面,加強房屋的日常與管理,可以及時維護、加固已損壞房屋,保持房屋預定的抵御突發災害的能力,從而降低自然災害或火災等突發事故等給房屋造成的破壞或人員財產損失(如2004年的湖南衡陽大火,造成20名消防官兵犧牲,其中也存在類似的現象),起到防災減災的作用。
4.房屋安全會對原有房屋的加層、擴建、改建等進行安全性。任何一幢房屋都是根據其預定的使用功能進行科學地設計、建造的,改有房屋的結構,加層、擴改建或加大荷載,必然會導致原有結構構件受力性能的改變,甚至會喪失結構穩定性而破壞,由此引發的塌房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對原有房屋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缺陷,以確定是否適合改。

主要內容如下:
1.資料搜集和建筑現狀調查、檢測 2.外觀和內在質量檢查、檢測 (1)框架外觀質量及強度檢測;
(2)混凝土梁、柱外觀質量及強度檢測; (3)屋蓋現狀調查及圍護結構調查。 3.荷載作用及使用條件的確定
(1)包括結構自重、活荷載、雪荷載、風荷載等。
(2)使用調查:包括結構防水、保護狀況、維護檢修情況等。 4.結構抗震
依據《建筑抗震標準》(G023-2009)和有關規范、規程的要求,對抗震措施進行。幼兒園園舍建筑應按重點設防類(乙類設防),對結構體系、結構材料實際達到的強度等級、多層建筑的高度和層數、結構構件的尺寸和截面形式、結構構件的連接構造、非結構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構造、建筑場地是否為不利地段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對房屋整體抗震能力進行,提交報告。對結構抗震能力做出判斷,并在此基礎上,結合房屋現狀,提出經濟合理的抗震加固處理意見,作為進一步加固設計的依據。
1.抗震
(1) 《建筑抗震標準》 G023-2009 (2) 《民用建筑可靠性標準》 G292-1999 (3)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011-2010 (4) 《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G068-2001 (5)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223-2008 (6) 《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 2.現場檢測
(1)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 JGJ/T23-2011 (2)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300-2013 (3) 《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203-2011 (4) 《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 GB/T50315-2011 (5)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204-2015 (6) 《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 GB/T50344-2004 (7) 《貫入法檢測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技術規程》 JGJ/T136-2001
3.荷載及結構驗算
(1)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009-2012 (2)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010-2010 (3) 《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G003-2011 (4)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007-2011 (5)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011-2010 4.現場檢查及檢測資料
5.其他有關資料
(1)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05g,設計分組為第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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