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危房評估檢測鑒定辦理過程,什么是危房:
一、 危房的定義及分類
定義:危房,即危險房屋。 據《城市危房管理條例》,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倒塌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根據房屋的危險性及受損程度,鑒定等級劃分為: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根據房屋的受損程度及狀況克判定房屋等級,一般房屋可進行部分修復、整體修復、部分拆除重建或整體拆除重建,D級危房需整體拆除重建。

危房產生的原因分析:
1、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1)為了滿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改變房屋原有受力狀態。
(2)在裝修過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給房屋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帶來隱患。
(3)隨意改變房屋使用用途,影響結構耐久性。
(4)未經設計和安全審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設置大型廣告牌等。
2、周圍環境影響
(1)在原有房屋周邊新建建筑,由于附加應力影響,可能使原有房屋損壞。
(2)在原有房屋周邊開挖基坑,邊坡處理不當,造成原有房屋基礎滑移。
(3)周邊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質發生變化,造成房屋損壞。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導致基礎不均勻沉降,使上部結構損壞。
(5)大型機械作業產生的震動也可能會對房屋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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